06)『動物使用人用藥品管理』新制怎麼一回事?(目前已經暫緩施行)

 

















7/1動物醫療使用人用藥品新制上路
新制度下,動物醫院使用的藥物分為三類:
1. 動物用藥: 為動物專用藥物,管理單位防檢署

2. 動物保護用藥: 正面表列700多項人用藥品給動物醫院使用,鼓勵藥廠多多申請後,發給{動保藥証},目前僅有100多項(扣除重複的)申請。(你以為是換一張貼標嗎?不不不,那你小看了台灣的藥品管理制度。是要分開產線的。這是不是就有成本的問題呢)

3. 人用藥品: 新制上路之後,動物醫院不可以再備貨(意思是動物醫院再也買不到了),開立的話,需要單次單筆開立購藥證明,向藥局購買。

問題:
1. 動物用藥的品項很少,多數是慢性病用藥、除蚤除蟲用藥、又或者是大動物劑量用藥。

2. 動保用藥: 目前有動保藥証的項目完全不足。藥商申請度低是有原因的(藥商要申請得要有利潤,動物市場又小又要做一堆麻煩事,是申請功德的嗎? )。

3. 人用藥品: 大多數獸醫使用的藥品,除了重要藥品之外,還有很多重要的藥品。以後我們得要一單一單的買.....(我們想要的進口原廠藥幾乎全在此列....外國藥廠不可能為了迷你型的台灣動物市場申請動保藥症,而這些進口藥物我們天天用.......)
現階段指責是哪個過往環節有問題一點幫助都沒有....
修法在現行的立院與政院狀態,要有共識的機會很難....
民眾聲音要夠大.....
現階段,能夠有的訴求是如果動保藥品無法達到90%之前,行政部門應該要暫緩實施配套,並且充分討論問題2 & 3,並且提供適當的配套。
如果無良好的配套,7/1新制開始,只是讓飼主和伴侶動物成為冗長的購藥大地遊戲之犧牲品而已。
{法,應該是要成為福國利民之法。於法有據,也應福國利民。}

---後記: 經過4/10的多方會議之後,決議暫緩施行--

靜待新制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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